各单位、教职员工及家属: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创造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环境,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,更好地服务教学和科研工作,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9年3月30日0时0分起,启用2019年度机动车通行证,2018年度机动车通行证即行废止。符合条件还未办理机动车通行证的,请尽快办理,届时,系统将计时收费。
二、登记“一证两车”的,仅限一辆车免费停放;如两辆车同时在校园内停放,将对其中一辆车计时收费。
三、北校园产生费用车辆,一律从东门交费驶出。
四、进入校园的所有车辆,均应按照交通指示标识、标线行驶,减速慢行,礼让行人;停放应入位;严禁鸣笛、超速、逆行;未经保卫处许可,任何车辆不准驶入步行街,不准在校园主干道、消防通道以及有禁停标识的路段停放,否则责任自负。
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,要靠大家共同维护。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学校规定,做到文明出行,绿色出行,安全出行,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。
特此通知。
保卫处
2019年3月20日